雖然晚了一天,還是要寫一下的啦!
雖然真正喜歡上你們只是這一陣子,卻覺得已經過很久了...
愛,很神奇!
很巧的是,這是網誌的第200篇文了!!
之前剛寫時,還很懷疑自己能不能堅持下去,因為我是個沒有持久力的人
沒想到不知不覺已經寫了200篇啊!!
但是回頭去看之前的文,會發現怎麼風格也轉變太大
現在所有的東西都是繞著神起弟弟打轉,我已經很久沒有看電影寫電影了啊!
原來神起弟弟會讓我放棄一切的習慣和興趣,建立一個新的!
四週年,感覺你們好像出道很久了
是因為工作太多,經常跑來跑去,作品多的嚇人,才讓人以為你們已經出道很久了XD
四年前我根本不認識你們,但陷在想想如果認識了也應該不會喜歡上吧!
某幾位的造型實在太誇張,好險我是在你們最帥的時候認識你們XP
我也不想這樣說你們,但還是忍不住想講一下!
我真的是有幫你們promote耶!我要把我身邊的人都給洗腦
要讓他們知道你們不只長的帥唱歌跳舞也是一流的,這點真的很難
你們對我來說也是放鬆的最好良藥,帶給我無限的energy!!
讓我充電,只要我想著可以回家看神起就能讓我有力量面對排山倒海而來的工作XD
甚至是讓我的工作效率加倍呢!!
所以呢!只要阿滿不攪局
接下來的幾週年我都想要陪你們度過!
你們要繼續很帥很帥,繼續撒嬌裝可愛,繼續搞笑花轟
繼續唱好聽的歌跳好看的舞,繼續作你們的神起弟弟啊!
金在中你要繼續逆生長一直這麼美,鄭允浩你要繼續跳很跩的舞當最官腔的隊長
朴有天要繼續這麼可愛但是不要乎胖忽瘦,金俊秀繼續用你的海豚音唱動聽的情歌
還有鄭允浩你要繼續跟金在中做夫妻,金俊秀也不要停止愛你的朴有天
沈小弟嘛~你就繼續當最成熟的老么,默默把哥哥們的幼稚行為盡收眼底吧!
你們就繼續下去,我們也會做仙后支持你們的!
~TVXQ FOREVER~
2007年12月27日 星期四
神起四週年,我要跟你們一起花轟到100週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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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則留言:
喔拜託不要再相信無聊的不時文章好唄!
那我會不把你當神起飯我跟妳說!
那些東西好幾百年前就有人自以為
在現場般的亂轉述一些事情
從H.O.T到現在我已經看膩了
單純的支持你眼前的5隻就好了啦!
廢文章看太多不是好事
好笑的笑笑就算了 難笑的更沒必要記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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